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实践中,如果他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3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在实践操作中,如果你转让房屋,而在转移时因他的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你和买家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他,这样,就能够实际测算出因为他拒绝迁出户口而给你造成的损失数额,使你的损失明确化、具体化,在处理纠纷中,法院可以确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有了这样的约定,他一般会积极配合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避免自己的麻烦。当然,协议时,如果他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你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调解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30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他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