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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来电咨询说,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3年前,俩人结束了8年的爱情长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是真正在一起生活之后,俩人反倒没有了恋爱时的甜蜜,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大吵大闹。3年过去了,俩人都有了离婚的想法。 李女士问,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离婚之后又对协议后悔怎么办?
答复: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子女抚养涉及3方面内容:谁行使抚养权;谁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
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
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
所以,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