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女,1971年12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
原籍:河南省泌阳县人
家庭现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烟树园X号楼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男,1966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居民
家庭现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烟树园X号楼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令儿子归原告监护,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判令原、被告双方对共有楼房(海淀区世纪城烟树园X号楼X号,价值300万元)依法分割,该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
事实与理由:
1994年5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94年7月22日登记结婚。1997年生育一子取名XX(现年12岁,现读小学)。2002年8月26日,原、被告双方以被告的名义从开发商处取得海淀区烟树园回迁房一套。由于开发商的原因,烟树园小区2009年3月份刚开始办理房屋产权证,原、被告双方共同居住的海淀区烟树园X号楼XX号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原、被告自结婚至今,全家生活仅靠原告打工工资来维持。被告不务正业,几乎每日都参与赌博,且有抽烟、酗酒等恶习。每次都喝醉后才回家,到家后总是对原告漫骂,稍有反抗就殴打,不到凌晨2、3点钟从不罢休,多次致使原告受伤,原告有时被逼无奈报警,北京市海淀区曙光派出所有多次出警记录。
鉴于被告婚后数百次打骂、打伤原告和孩子、打砸家具,多次打骂其亲生父母,曾亲自砍伤其亲生母亲,且被告的赌博等恶习致使家中目前已借债累累。被告曾把孩子的压岁钱偷走赌博,曾把孩子的保险私自退保,该退保款用于其赌博。被告上述恶习经街坊亲属、原告、儿子、邻居多次劝说,至今仍不思悔改,且其恶习在不断升级。近期,被告仍多次打骂原告,其家庭暴力升级已达极致,致使原告之忍耐达到极限,儿子张晨多次对原告哭诉要求原告与被告离婚。原告的上述恶习,有被告打骂原告的录音、儿子请求原告与被告离婚的录音、报警记录以及2007年5月拟提出离婚的起诉书及被告保证性质的《协议书》为证。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确已无法存续,就离婚问题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现依法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