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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