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15年来,在经过多方打听均找不到妻子下落的情况下,丈夫张诚既当爹又当妈,靠打零工维持父子俩的生活,含辛茹苦将儿子养大,现在儿子已能打工挣钱自食其力。为了使自己从名存实亡的婚姻中得以解脱,张诚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到云阳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准予自己与被告罗丽离婚。
重庆云阳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婚姻的维系以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长达15年之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的起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规定。故对原告张诚要求与被告罗丽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张诚与被告罗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