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判决离婚。关于此条文的理解我们在婚姻维权诉讼中出现了很多偏差,有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总的来说“两年”成为了判断是否可以离婚的前提条件。
事实上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此条文的理解应重点放在分居的原因上,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才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也会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另外,作为一名离婚律师如何证明双方分居满两年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如果是在外面租房子住的话,可以找出租房合同和房东做证明。
2、如果是自己居住的话,可以找居委会或邻居证明。
3、如果在外地打工,可以找工作单位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