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男女双方就离婚的合意、财产的分割、子女的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是不是就万事俱备、离婚是否就水到渠成了呢?答案也许不是肯定的。实践证明,对于离婚,即使成功了99%,也有可能等于零,离婚虽然在眼前,但若双方意气用事、或操作中稍有疏忽,可能前功尽弃。

  在办理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拟写好。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不仅在,而且在全国的民政局管理机关都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抄写离婚协议,若当事人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抄写上去即可。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爱到尽头都是怨。既然从如胶似漆走到形同陌路,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就目前我们代理的案件中,造成夫妻劳燕分飞的最大原因是移情别恋。因此,在办理时,无过错、或过错少的一方大部分要么悲愤满怀,要么情仇满胸,心情矛盾和复杂显而易见。既然情绪波动,往往容易意气用事,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可能使另一方压抑在胸的怨气喷发。既然心中不爽,在讲话时自然刺耳,要离婚的一方最好洗耳恭听、少反驳、少“对花枪”,能忍让处且忍让,英雄不逞一时之能,控制、稳定自己的情绪才是上策。

  我们曾在上海市民政局协助当事人时,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可能是女方认为我们的当事人有外遇,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等工作人员上班之时,女方就按纳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始唠叨:“这回你可好了吧,这回如你愿了吧,这回你就可以和那个狐狸精了吧…”当时大厅等候的人很多,有结婚的,有离婚的,大家的目光“刷”的都聚集在我的当事人身上。我的当事人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看得出,他满心怒火,准备喷发。我赶紧把他拉到外面,好言相慰。一会儿开始办理手续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开始询问和讲解离婚的相关情况,女方突然又要求在离婚协议中加一句“因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然,死活不签字。我和我的当事人自然不干,双方气氛顿时紧张。情急之下,我拿出男方按离婚协议支付给女方的补偿款近70万元的本票,再次提醒女方,如果今天签了字,这些钱马上就划到了女方的账上。如果因为这些没有意义的小事导致破裂,双方都要面临漫长诉讼的局面,并恳请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帮助协调工作。民政局的同志就问女方“你说人家有外遇有什么证据吗”,女方开始喋喋不休地讲起来了。民政局的同志追问:“光讲没有用啊,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吧”,女方沉默。我趁机好言相慰,最终女方还是签了字。在整个过程中,最难受的不是女方、更不是律师,而是男方。协议离婚的过程,也是男方控制情绪不发火的过程。看着他们拿着出来,我长出一口气,若是男方稍有怒火出来,估计今天的事儿就会黄掉,诉前调解的大量工作就算白费了。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了是件好事儿,但有时候,却可能变成一件坏事儿。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自然心绪不定。自己的亲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这个角度自然带有偏见。

  2004年4月,我在代理一起离婚案件中,陪我的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在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登记。我们这边去了3个人,我的当事人、我和我的助理。对方也是去了3个,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的姐姐和姐夫。对方当事人的姐姐一眼看上去就不是省油的灯,一见到我的当事人就两眼冒火,咬牙切齿。当然,她也是站在自己妹妹的角度。虽然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的做法实在不让人恭维,一直对我的当事人当众指责,可以说是骂骂咧咧。当事人亲友的做法,虽然从其心情上可以理解,但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作用。有时,可能因为言辞激烈,或言语不睦,导致双方反目,协议不成,前功尽弃。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比如上海,每个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所需的证件也可以一并询问,以防止到时因为少带某一样证件而白跑一趟,这一点对于登记尤为重要。

  我们在2005年4月曾代理一起涉外离婚登记的案件,我的当事人是法国人,法国国籍,对方当事人是中国国籍。为了能协商成功,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和工夫,因为对方一直不是太配合。对方终于同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我就怕少带材料,就让助理提前一天专程到上海市光大会展中心管理处落实所带证件。本以为万事大吉,但当天还是少带了材料----男方的原件。若是国内一般离婚案件,即使结婚证丢失,也不用补办照样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但没有想法涉外离婚登记一定要结婚证原件,即使是在该登记机关办理的也不行。按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的要求,需由我的当事人先行补办结婚证后方可再办理离婚登记。若要补办结婚证,又要拖到一周以后,且对方已表示,就来这一次,办不成,再也不会来了。我赶快追问当事人结婚登记放在何处,当事人用英语表示放在了法国驻上海领事馆。我们又催其与领事馆联系,但不知为何原因,我当事人与领事馆沟通不畅。而我们虽然精通英语,却对法语一窍不通,无法正常与法领馆联系,真是急死人了。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对对方好言相劝,希望她能与法领馆联系,对方虽然不乐意,但在我们一再相劝下,用流利的法语和法国驻沪领事馆进行了顺利的沟通,我赶快和当事人去领事馆拿回了结婚证,当天还是办完了离婚登记。可以想象,这是我们运气好才可以一天办成,否则当天一定办不出离婚证的。但如果所带手续齐全,20分钟,一切都搞定了,因此,办理之前,一定确认证照齐全!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从素质上来讲,应该是过硬的,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多工作人员对人和蔼,性格随和。但因为有些工作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也可能有些欠缺,当事人不能一任听信他们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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