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又同居,同居期间也不办理,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麻烦。 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如果未办理复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分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如果未办理复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符合事实婚姻的情况,并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则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第二种,如果未办理复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未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事实婚姻,则一般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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