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周芳洲向我国法院申

1991年9月20日,最高法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1)民复字第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意见,即:我国公民周芳洲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承认地方法院关于解除英国籍人卓见与其关系的离婚判决的效力,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如该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裁定承认其法律效力。
此复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