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转发国务院对民政部《关于做好收养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为了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民政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国务院对此作了批复。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民政部《关于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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