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案件不断增多。据浦东法院统计,1996年该院共受理涉外案30件,1997年受理34件,1998年受理51件,今年1至4月份已受理18件。4年中增长近一倍。浦东地区三资企业云集,各种劳务输出机会较多,因此涉外婚姻也较多,与此相应的离婚案也不断上升。目前,该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方或双方为出国人员的离婚;已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与国内公民的离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离婚。另有一种是沪上居民与港澳台人员的离婚。这些离婚案, 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草率结婚,双方相识到登记结婚的时间最短的只有7天,长的也不满一年,更有的从相识到结婚到离婚总共不满一年,而且老夫少妻较多,年龄在多相差20岁左右,最大的相差37岁。涉外案件的增多,给法院的审理带来新的难点。一是涉外案件的送达问题。如1997浦民初字6997号案,1998年由高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至今未有回音。有的因地址或材料问题而被退回,延长了审理周期。二是子女抚育权易引发矛盾激化。离婚后子女随出国一方生活,国内一方的探视权难以行使,从 而引发“ 夺子战争” ,导致矛盾激化,增加案件处理难度。三是子女抚育费的问题。离婚时子女随国内一方生活,就涉及国外方支付抚育费的问题。四是财产处理问题。国外一方的财产,国内一方往往难以举证,法院也难以查明,从而影响对国内一方权益的有效保护。
,就涉及国外方支付抚育费的问题。四是财产处理问题。国外一方的财产,国内一方往往难以举证,法院也难以查明,从而影响对国内一方权益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