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是有其一定道理的。但是,法律是应当遵守的行为和裁判规范,如果规则不定,定性模糊,那么,法律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就有可能既"照顾"不到,也"帮助"不了,正是因为缺乏责任机制,《婚姻法》历来被指责为法的体系中执行最差的一部法律。
新修正的《婚姻法》将"赔偿"引入法条,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本次《婚姻法》修改的重大举措,不仅强化了婚姻法律精神,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体例,而且,也终于赋予了当事人明确的可寻求救济的法律依据。修正案法律责任一章规定:"因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