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 法国离婚案成立的一个条件是通奸的证据。要是以配偶不忠为理由申请离婚,找证据旷日费时。目前,法官要是不接受一方提出的证据,男女双方必须分居,两年以后,再由法官裁定离婚成立。
现在,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一样都可当作民事法庭的呈堂证物,诉请离婚。今后在法国搞外遇最好别发电子邮件或是短信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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