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仅从证据的效力来看,田某在与你吵架时偷录了其中的内容,从法律上说并不违法,也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但这并不等于说你现在同意离婚。是否离婚应以你现在的表态为依据。如果你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在查明你们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定事实和情形后,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