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裸照”恶意要价 夫妻联手敲诈“小三”

  来京务工的四川籍男子刘某在被自己的妻子罗某发现有婚外情后,夫妻合谋以“泄裸照”的恐吓方式要挟“小三”井某,目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刘某和罗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一年六个月。经审结。

  检察院在起诉中称,被告人刘某、罗某以持有被害人井某裸体照片相要挟向井某索要人民币5万元,井某先支付了1万元,当刘某再次找到井索要钱时被抓获。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刘某、罗某当庭认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起,刘某背着妻子与井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当时井某并未发现刘某有妻子。后来了解到刘某的家庭情况后,井某提出与刘某分手但一直没有成功。约一年半后,刘某的妻子罗某偶然发现了丈夫的婚外情, 便与丈夫刘某一起把存在刘某手机中的井某裸照发送给井某本人和他的哥哥等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巨大的钱款的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刘某和罗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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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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