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婚变”难倒法官
商报讯(记者顾礼灿 通讯员李祖旺)城区一对表兄妹,同居多年并育有一子一女,近期因闹“婚变”,这起隐瞒多年的隐私才公诸于世。不料,这一离奇的“离婚”官司却让法官在审理时很为难。昨日,葛洲坝人民法院最终以驳回起诉而了结了这起官司。
据了解,同为1968年出生的梁某和邓某是一对表兄妹,两人的母亲系亲姐妹。从1988年底开始,表兄妹两人同居至今,并育有一子一女,但双方因系近亲,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表兄妹同居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特别是近两年来,双方矛盾更加激化,吵架、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两人同居20年之后,表妹梁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按事实婚姻与其表兄邓某“离婚”。11月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一方面,从梁某与邓某同居的年限来看,依照《婚姻法》相关解释的规定,应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另一方面,两人又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近亲同居,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不符合结婚的条件,也就不能按事实婚姻处理。
11月13日,法院经审理后,一审裁定驳回了梁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