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足一年离异 被判返还彩礼

亚心网讯(记者郭继萍 通讯员任惠玲 李宽报道)一对夫妻结婚才半年就经常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搬至娘家居住并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结婚欠下债务的丈夫无奈要求妻子返还彩礼。

近日,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判令双方离婚,但女方要返还男方彩礼及购买金银首饰费共1万元。

王某和马某经双方的亲戚介绍结识后,于去年11月结婚。可婚后两人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

考虑到双方感情不好,今年5月,已有身孕的王某私自去医院打下了腹中胎儿并搬至母亲家居住。马某多次去接王某均遭到拒绝,同时王某向马某提出离婚。

在法庭上,马某称,订婚时,马某按当地习俗给了王某彩礼1.3万元,之后又给王某买衣物、首饰、化妆品等共花费约3万元。他因此欠下了3.7万余元的债务。所以,马某要求王某返还彩礼1.3万元及其他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在给付彩礼但最终未结婚的情况下,女方应全部返还彩礼。

本案中王某、马某已结婚,但考虑到他们结婚时间较短,结婚前马某借钱按照习俗给付王某家彩礼及金银首饰等物品,造成一定的生活困难,法院最终作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王某返还马某彩礼及购买金银首饰花费1万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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