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结婚已经六年了,有一个七岁的女儿。他最近在外面有了外遇,所以现在我想提出离婚。当初结婚的时候,房子是他妈妈单位分的,没有房产证。结婚后,因乡下拆迁,分到了二套房子,其中一套已经卖掉了,钱由他妈妈拿去了,还有一套是他的名字。去年买了一辆车,他妈妈拿出七万。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和车子我能分到一半吗?如果我想要女儿的话,我能争取到吗?
答:乡下拆迁分到了二套房子,其中一套产权人是男方,这说明你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母亲赠与了男方房屋一套,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除外),离婚时应根据过错原则进行分割;另外,你们买车时男方妈妈拿出了七万元,如果是赠与,你有权进行分割;如果是借贷,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女儿的抚养归属问题,我认为,从女儿的生理、心理上考虑由你抚养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