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站9月10日讯(分站记者 罗建 通讯员 郭勇)“没办法,只有离婚,我们不愿意拖累他们家。”谈起半个月前为女儿所做的决定,射埠镇70岁的周老噙着眼泪,很伤感而又很无奈。
周老的女儿周某于2008年经人介绍与其丈夫陈星(化名)相识,并于同年办理了结婚证。在夫妻生活的共同期间,由于各种压力和家庭原因,周某患上了精神病,经过多方治疗并未有多大的效果,夫妻间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钱也花了,病也不见好,实在是没有办法了。”陈星婚后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其父母亲的生活的也是非常的窘迫,陈星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只好将周某送回娘家,夫妻之间已经名存实亡。周老出于考虑为了不耽误陈星的生活,也想为女儿办理低保,出于无奈只好起诉了离婚,但他的家庭条件同样十分困难。
9月初,70岁的周老拖着年迈的身躯来到了当地司法所,他哽咽着说,“我是为我患有精神障碍的女儿周某起诉离婚的。”司法所的同志热情的接待了周老,详细记录了事情的起因后,立刻与法庭进行了联系,得知法庭可以立案。司法所的同志通过一系列的了解和调查,了解到周老家庭确实困难,被告陈星也愿意结束这段婚姻,立刻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
不久,法庭通过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当庭宣布双方当事人解除婚约关系,宣告双方自愿离婚。当法庭宣布的那一刻,周老又陷入了悲痛中,他更担心的是女儿以后的人生该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