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郭玉红)用房屋做抵押向典当行借款3万元的郝先生、李女士夫妇,在半年的当期届满后,被未收到当金的典当行告上了法庭。今年5月庭审时,郝先生又以已经协议离婚,约定债务应由前妻承担为由推脱。日前,嘉峪关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郝先生辩解其已与李女士协议离婚,债务由其前妻承担,却未提交证据。据此,法院判决典当行与郝先生、李女士的典当关系成立、有效,两人应当共同向典当行偿还当金及未偿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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