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本报讯(见习记者 单小东 通讯员单新芹 高双双) 近期,不断有市民打电话或是到婚姻登记处咨询,要求将法院为其下发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换成离婚证,这是因为有些个人或某些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对此不了解,他们认为只有离婚证才能证明当事人离婚了,要求当事人必须出示离婚证才可证明当事人已离婚,这给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也给婚姻登记机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据高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那些存在偏见和误解的个人和相关部门,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婚姻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为其下发《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男女离婚的法律证明文件。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不需要换成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也不能将其换成离婚证。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