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丈夫廖某认为妻子王某不尊重其父母,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从而提出离婚。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基础尚在,依法判处不准离婚。
2010年,王某与廖某经近两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廖某称,一次王某跟父亲吵架,气得父亲病倒,王某却不闻不问,廖某伤心不已,对王某的感情迅速掉到谷底。廖某认为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而廖某表示,由于廖某白天都外出工作,自己则一心一意照顾廖某及孩子,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是事实。自己也并没有不尊重不孝敬廖某父母,只是因为生活上琐事缺乏沟通产生了纠纷,其内心仍非常敬重父母,并称愿意改变对廖某父母的态度,与其和谐相处。
经审理查明,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互相关爱,仅因缺乏沟通,造成纠纷的发生。法院认为,双方恢复和好是很有希望的,且孩子出生仅8个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遂作出不予离婚判决。(记者梁振文通讯员崔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