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李明君) 因为离婚后没有转户口,平阴县的陈女士差点替欠债不还的前夫还了两万多元的债务,遭遇了自己名下三万元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意外情况。
2005年3月,因感情不和,家住平阴县的陈女士与丈夫高祥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由于没有再婚,七年来陈女士一直没有转出自己的户口,仍然和前夫高祥的户口在一起,导致公安机关查询显示两人仍然是夫妻关系。2010年2月,高祥因做生意需要用钱,向田刚借款24000元,许诺一年内归还。然而由于高祥做生意亏损,一年后到了还款期限还是没能归还。田刚多次催要,高祥始终不肯还钱。2012年4月,田刚将高祥起诉到平阴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高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田刚的借款24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因高祥没有主动还钱,田刚又向平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向公安机关查询得知陈女士为高祥之妻,于是对高祥及陈女士名下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到陈女士名下有三万元存款,遂予以冻结。陈女士发现自己的账户莫名被冻结,后来得知是因为前夫欠债不还成了“老赖”连带自己被冻结财产,立即向法院提出异议,说自己早已与高祥离婚。后经过执行法官核实,解除了对陈女士存款的冻结。
法官提醒市民,户口登记是国家对公民的一种有效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关系,由此会引起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和灭亡,必须重视户口登记问题。如今我国离婚率逐年增多,法院执行对离婚当事人财产采取控制的现象也逐渐增多,如果离婚后不及时转移户口,势必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