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闹离婚 法官提醒:择偶重点考察性格及性取向

  小月与小飞经人介绍认识,仅仅约会几次,双方父母便认为门当户对草率举办了婚礼,哪知小飞在新婚之夜独自睡去,之后的3年里,双方夫妻生活屈指可数,即使逛街,小飞也从不和小月牵手。小月忍无可忍,近日,她向北塘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小飞和小月都是80后,小月是某重点高校毕业生,性格较内向,没有恋爱经验,工作后经人介绍与小飞相识,小飞家境富裕,在事业单位工作。在仅仅约会几次的情况下,小月父母认为双方各方面都比较合适,先结婚后恋爱也未尝不可,于是双方父母便安排了婚期。

  小月告诉法官,她和小飞在新婚之夜没有发生夫妻关系,后来她还发现小飞性格有些怪,常回避夫妻间的沟通与交流。小飞常常等她睡去之后才上床睡觉,结婚的3年时间里,两人基本上是分房睡觉。另外,小飞的电脑设置了密码,拒绝小月使用,有时她要用电脑,小飞就会恼火,为此两人还发生争吵。就算是逛街,小飞也从不和她牵手。后来她发现,小飞经常夜里外出,还和一名同性朋友交往亲密,甚至同床共枕。小月认为婚前缺乏了解,无性婚姻没有继续之必要,便起诉到北塘区法院要求离婚。法庭上,作为丈夫的小飞对妻子所说情况矢口否认。小飞辩称,对于夫妻同房一事,他认为妻子的要求太多,他每天上班太累,另外夫妻之间的沟通不好,他不同意离婚。

  对此,主审法官蔡岩表示,由于两人经人介绍,属于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但双方还不够了解,有和好的可能,所以判决不准离婚。法官还透露,最近他还审理了另一起类似案件,案情几乎如出一辙,也是80后夫妻,双方家庭条件较优越,甚至给他造成错觉,觉得在开庭审理同一起案件,这引起了他的关注。

  他提醒,青年男女在谈婚论嫁时,往往只考虑对方的家境、工作、长相等外在情况,对人品、性格甚至性取向等关注较少。像此类案件,由于双方父母认为子女各方面都合适,在仅接触几次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最终导致因为没有感情基础而诉讼离婚。建议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尤其是双方父母在帮子女谈婚论嫁时,应更多的关注对方的性格、品质等内在条件。(本案中男女双方均系化名)(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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