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却分居两地,面对这样一起棘手的异地离婚案,绥德法院法官第一次以短信、电话及传真等现代化信息手段为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
2009年12月,刘龙和陈兰因网络结识,并于2010年1月结婚。由于婚前彼此缺乏了解,二人时常因琐事争吵。当年7月,陈兰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多次寻妻未果后,今年7月27日,刘龙起诉陈兰,要求离婚。
陈兰的父亲陈东称女儿希望结束这段婚姻,但不便应诉。于是,法官决定通过电话等方式审理此案。首先,通过网络视频,法官确认双方身份后,将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寄给陈兰。其次,今年9月9日,陈兰将答辩状寄给法官。最后,在法官、刘龙与陈兰经过多次短信沟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归纳、整理后制作成调解笔录和调解书,待男方签字后,寄给女方。11月28日,陈兰在法律文书上签字摁印并寄回法院,异地离婚手续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