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出离婚债务难坏丈夫

    大众网枣庄12月14日讯 近日,家住滕州龙泉苑小区的马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妻子于半年前离家出走,一直没有任何消息。近日,妻子通过其娘家人正式向他提出离婚。令他为难的是,妻子离家出走前曾瞒着他分别借了他弟弟、妹妹合计17万元给她弟弟用于开饭店,对此他很是为难。
 
    据马先生介绍,他和他的妻子7年前结婚,妻子离家出走前在滕州打工,他做点生意,两人的女儿已经6岁了,结婚多年来夫妻关系一直很好。去年妻子听说在北京打工挣钱多,没有辞去在滕州的工作就去北京打工了,因马先生不同意她外出打工,他妻子就偷偷地从家里走了。马先生把妻子的情况告诉了她娘家人,娘家人要求他务必把人从北京找到。后来马先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妻子从北京接回了滕州,眼看着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今年6月份,妻子又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借了他弟弟、妹妹10万元和7万元,给她弟弟用于开饭店,之后偷偷地离家出走了。17万元对于马先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金额,“现在弟弟、妹妹都等着钱急用,她又与我提出离婚,我也不知道这笔借款能否帮弟弟、妹妹要回来?”马先生对此很是着急。
 
    记者随后咨询了滕州荆河法律服务所的王延鑫同志。王延鑫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事实分居两年以上可以作为离婚的情形。马先生的妻子离家出走前,所借的债务如果不是作为日常家庭开支,和购买其它夫妻共同使用的物品,应当作为个人债务,如果离婚,这17万元需由个人偿还。(孔浩 王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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