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两年多妻诉离婚获支持

        晨报1月7日讯 (通讯员 秦丽斌 董宏丽)“法官同志,他两年多来丢下我和孩子,不闻不问,更是一点音讯也没有。我一个女人,独自拉扯孩子,又没有什么文化,只能靠打工维持生活,你说过这日子还有啥意思。我坚决要和韩某离婚。”近日,襄垣法院审理了该案,并判决支持了原告诉求。
 
  原告冯某与被告韩某自由恋爱,于2004年10月25日结婚。2006年3月23日生育一男孩。2009年5月28日,被告韩某在古韩信用社贷款3万元,做水果生意,截至2011年7月15日尚欠利息8824.08元。2010年4月19日被告不知何故,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
 
  法院认为,被告下落不明已两年有余,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应准予原、被告离婚;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应随原告生活;信用社贷款利息,属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各负担一半。遂依法作出了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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