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打工十八载不回家 离婚不成双方各执一词

郴州新闻网讯(郴州日报记者 周慧)“我的老婆从1995年离家出门打工,这么久没有回来看过我和儿子一次,这样狠心的女人我想和她离婚!”1月6日,家住桂阳县城关镇茶场的史习月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80735愤慨地向记者倾诉。
 
史习月告诉记者,他的妻子李春梅1995年就离家出门打工,至今已经18年了,这么长的时间,李春梅没有回家一次。“她走的时候,我们唯一的儿子才5岁,现在儿子已经23岁了,是我独自拉扯长大。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她在没和我离婚的情况下,先后和一名河南男子、一名华塘男子同居。”史习月说。
 
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史习月想到了离婚,他提出李春梅拿出几万块钱,作为十几年来抚养孩子的费用,这个提议遭到了李春梅的拒绝。曾经恩爱的夫妻变成了仇人,不相往来,互相指责。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李春梅,她否认了未离婚就与别的男人同居的说法,对于十八年离家不归,李春梅诉说了自己的苦衷:“我不是不想回去,而是不敢回去,史习月经常打我,我是被打怕了才出去打工的。连我的老父亲去世了,我都没敢回去,就是怕史习月把我往死里打。”
 
因为父母长期分居,纷争不断,史习月和李春梅的独生子小史缺少关爱和教育,在2008年他刚满18岁时与同伴一起抢劫杀害了一名宜章的出租车司机,被判死缓。提及这一家庭悲剧,李春梅声音有点哽咽:“当初我提出孩子跟着我,史习月不肯。他自己又不管孩子,让孩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一辈子都毁了。”
 
在采访中,李春梅向记者透露,她不是不愿意离婚,而是拿不出史习月要求的那几万块钱,两个人离婚的事才出现了僵持局面。
 
“我的婚姻没有让我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只有痛苦和辛酸,这样的婚姻我没有什么可留恋的,现在就是希望史习月不要再提我无法满足的苛刻条件,痛痛快快地把婚离了,给彼此一个解脱。”李春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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