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子已离婚 户口莫名迁移到前夫所在地

  台海网1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实习生 陈孔鸥)拿着一份离婚起诉书,肖敏(化名)说,她都要跟老公王立(化名)离婚了,怎么可能还会同意将户口迁回来。现在,肖敏质疑灌口派出所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就迁移了她的户口。
 
  然而,派出所却说,当初迁移户口时,符合条件,也有办理手续所需要的完整材料。
 
 
  意外发现:户口“被”迁移
 
  肖敏与王立是夫妻,两人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了一对龙凤胎。肖敏家住后溪,王立是灌口人,婚后两人把户口落在了后溪,王立是户主。
 
  但到2012年,因为一系列问题两人开始闹矛盾。当年6月1日,肖敏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书,肖敏说,从去年6月1日起她就住回了娘家。
 
  “9月份,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户口从后溪迁到灌口,跟王立父母落在一起了。”肖敏说,她发现后很震惊,因为这完全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肖敏说,在这之前,她还特别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问过,手续不全是不能迁移户口的,“因为身份证在我自己身上,我很放心”。
 
  女子怀疑:迁户口和钱有关
 
  王立的说法却完全相反。
 
  “当时她同意了!”王立反问说,如果没有取得她的同意,为何他能拿到肖敏的身份证和照片?
 
  在灌口派出所,分管户籍的副所长拿出一份详尽的材料:王立、肖敏和一双儿女户口迁移时的材料——— 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贴有肖敏相片的档案……“当初王立过来,我们经过审核是符合迁移条件的。”副所长解释说,按照规定户籍民警必须要看到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才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此外,导报记者还看到一份警方约谈王立的书面材料,里面王立明确表示,他征得过肖敏迁移户口的同意。
 
  “他们还不是为了要征地赔偿。”肖敏说,现在她的公公拿着她和一对孩子的户口本已经领了3万元的补偿款,却从未分给过她。
 
  各执一词:真相还要调查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肖敏到底有没有提供过身份证原件。对此,肖敏坚持说“没有”,而王立则向警方证实“有”。
 
  肖敏向导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录音材料,“分管户籍的副所长说,只有身份证复印件也能办户口”,肖敏质疑说,这是不是说明当时王立单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办了手续?
 
  对此,副所长解释说,这句话发生的语境是,“户籍民警将材料给我审核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前台办理时仍需原件。
 
  灌口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距办户口迁移的时间2012年8月已久,但所里会尽量翻查当时的监控记录,以作证实。肖敏说,她觉得,派出所应该对当时办理该户口迁移手续的户籍民警进行调查,给她个说法。
 
  肖敏还说,她将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证实“老公说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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