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房子判给女方却遭火灾执行难

        昨天,大丰市万盈镇司法所协助该市南阳法庭执行了一起判决未能顺利执行的陈年积案。
 
  该案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于2007年提出离婚申请,2008年初判决双方离婚,房屋判给了女方,但男方拒不执行不肯搬出,一直拖了五年之久仍无法解决。前不久,作为标的物的房屋又不幸着火,更加深了执行的难度。万盈镇司法所接到南阳法庭的协助执行通知后,所长到当事人家中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说法律,讲道理,动员他将房屋尽早交给对方。同时又找对方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体谅对方的难处,经过几天的努力,于1月21日上午在万盈镇司法双方当事达成了一致,一场拖了五年之久的执行难案件终于解决了。
 
  几天的努力,于1月21日上午在万盈镇司法双方当事达成了一致,一场拖了五年之久的执行难案件终于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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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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