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院近两年受理老年人离婚案43件

武汉晚报讯(记者高星 通讯员王薇 徐丹丹)近两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60岁以上老年人离婚二审案件40余件,其中8成以上系再婚后离婚,昨天,记者从该院民一庭了解到的数据显示,再婚老人的离婚比例远远大于原配夫妻。子女干预过多、财产问题的纠结是再婚老人分手的最主要原因,而单纯的感情因素导致婚姻破裂的少见。
 
该院民一庭多次审理此类案件的李斌成法官告诉记者,实际上60岁以上老年人的离婚案件,在整个离婚案件中占的比例并不大,但这类案件特点非常明显:庭审时,子女们都抢着发表意见,离婚的两老反而插不上话;一般离婚案件好做调解工作,这类案件很难调;老人们离婚时有些依依不舍,子女反而希望快点了断。
 
很多子女认为,老人找“老来伴”是“老糊涂”了,实际情况是这样吗?李斌成法官表示,一些子女总认为,父母丧偶后,只要让老人经济上宽裕,时不时回去探望或者接来与自己同住,老人就应该满足,就是幸福。实际上老年人也有自己的话题和生活圈子,俗话说老来伴老来伴,老人家最最期望的是有个可以唠嗑、相互关心照顾的伴侣。不少老人再婚时,其实考虑到了房产的问题,有的还拟定了婚前财产协议,但老年人老了还是要依靠子女赡养,最终还是迫于子女的压力离了婚。亲兄弟为了争父母的财产对簿公堂的尚且常见,何况再婚家庭,这一碗水怎么样都端不平。
 
“全社会还是要弘扬尊老的传统,要让在老人生前争财产的行为感到可耻”,李斌成法官建议,子女少掺和父母的事,对父母的财产看开一点。实际上不少再婚老人离婚后,衰老得特别快、身体特别差,财产的问题是搞清楚了,老年人晚年不幸,做子女的于心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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