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第二天突然欠債95萬 妻子疑為丈夫陰謀

  妻子剛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第二天丈夫的好朋友就狀告丈夫欠下巨額外債,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償還。妻子表示對這些債務一無所知,懷疑丈夫虛構借債,讓其離婚后背負債務,串通朋友,騙自己的錢。
 
  小玉(化名)和阿昌(化名)2008年5月27日結婚,2012年10月30日,小玉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讓人意想不到的是,2012年10月31日,也就是小玉提起離婚訴訟的第二天,有人狀告阿昌欠了95萬元的外債,要求阿昌和小玉夫婦二人償還債務。狀告阿昌的是阿昌的好朋友阿坤(化名)。
 
  阿坤拿出了有阿昌簽字的《借條》,上面記錄了阿昌向阿坤借款共計95萬元。至今都未歸還。“這些錢,我絕大部分都給妻子了。”阿昌承認向阿坤先后借款95萬元,但是表示,借款款項中的87萬元交給了小玉,小玉又轉借給她的弟弟小泉(化名)了。
 
  “我對這些錢一無所知。”她在離婚訴訟裡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和阿昌一起承擔這些債務,離婚后,她就要還錢給阿坤。小玉懷疑阿昌和阿坤之間有“貓膩”。
 
  思明區法院認為,首先,阿昌稱其以現金方式向阿坤借款,但是,並沒有組織借款現金或交付借款現金的佐証材料。其次,在明知阿昌收入不高、不具備償還借款能力的情況下,阿坤還“執著”地借給阿昌95萬元,且不約定還款期限,顯然不合常理。再次,“小玉遞交離婚訴狀”與“阿坤狀告阿昌、小玉欠債不還”之間,從時間上看,兩案存在一定的緊密性。
 
  因此,在阿坤沒有進一步提供証據証明存在借款事實的情況下,思明區法院對阿坤向被告阿昌提供借款95萬元的事實不予認定。阿坤要求被告阿昌、小玉償付借款95萬元及利息,思明區法院不予支持。(海西晨報 記者 主父真真 通訊員 思法宣)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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