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丈夫屡被劳教 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本网讯(余媛媛)   因丈夫吸毒成瘾,屡教不改,再次被劳动教养两年,妻子忍无可忍起诉离婚。2013年2月27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判决准予原告岑夏湘与被告张为佳国离婚。
 
    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乡的原、被告原本有着一个令人称羡的美满家庭,2000年初两人相识相恋,于2001年3月17日牵手走进婚姻殿堂。婚后夫妻两人一起到外地打工挣钱养家,期间共同生育了一双可爱的儿女,日子虽然清苦但也其乐融融。然而好景不长,被告自2003年初在外结识了一群所谓的哥们后,就开始沾上毒瘾,不务正业,完全置家庭于不顾。2005年1月,被告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劳动教养八个月。劳动教养期满,被告重获自由后仍不思悔过,继续吸毒;2011年11月,被告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劳动教养两年。原告对被告的所作所为彻底失望,心灰意冷的她于2012年10月19日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被告婚后沾染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对家庭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且屡次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现仍在劳教期间,被告的行为导致其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诉请离婚,应予支持。因被告尚在劳教期间,两个婚生小孩暂时由原告代为抚养照顾。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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