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妻子流产后,丈夫可以提离婚吗?近日,集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案。法官说,妻子流产未满半年,丈夫不得提出离婚。
小月(化名)说,她很伤心,没有想到,丈夫竟然会在这样的时刻提出离婚。
据了解,小志(化名)与小月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们两人于2008年1月相恋,恋爱半年后就登记结婚了。
刚结婚时,夫妻两人感情挺好,2010年小月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女儿出生后,夫妻两人开始经常闹矛盾。
两人常为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等家庭琐事争吵不休,而且,小月与小志的父亲也产生了矛盾,因此,小月便经常带着女儿回娘家生活。
近日,小志向法院起诉认为,小月长期在娘家生活,影响夫妻感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他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庭审时,小月提出说,她曾于2012年9月份到医院做人工流产,并向法官提供了相关医院的病历和票据。
集美区法院审理认为,从小月流产起,至小志提起诉讼时,时间还不满六个月。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主审法官在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双方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为了自己的幸福和孩子的将来慎重考虑。
目前,在法官的开导下,小志已经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作者:陈捷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