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丈夫客死他乡 法庭终结离婚诉讼

    本网讯(通讯员 邵鑫)   2月9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终于帮助何田解决了压在心里几年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何田在1990年初经人介绍与张强认识,不久后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新婚燕尔期间两人感情还是不错的,在长女出生后,两人于1992年12月12日才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生育有三个孩子。原本应该是幸福的一家人,可没想到随着时间的流逝张强喜新厌旧,脾气变得非常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辱骂和殴打何田。一开始为了子女考虑,何田在亲友的劝慰下还是不想离婚,岂料张强屡劝不改,更在2002年打伤他人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躲藏长达4年之久,在被抓后判刑4年。这长长的八年时间,何田一个人含辛茹苦养育三名子女,赡养老人,却没想到张强在出狱后依然故我,稍有不如意就对原告拳脚相加。
 
    2010年张强在毫无告知的情况下离家外出,一去两年多毫无音讯。何田终于决定起诉离婚,因为不知张强现身在何处,法庭决定公告通知张强,谁想就在法庭公告期还不满一个月时,何田就收到了巧家县公安局的关于张强的死亡通知书。于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已死亡,本案终结诉讼。何田也表示至此今后自己可以轻松前行了。
 
    本案中本来是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被告已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故法庭在收到何田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决定本案终结诉讼。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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