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父亲拒付抚养费 半岁女儿告父亲

        父母分居导致母亲无力独自抚养女儿,年仅半岁的小丹为了索要抚养费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顺义法院将审理此案。
 
        王女士作为小丹的法定代理人诉称,她和李某婚后在对方父母家居住,怀孕后她一直未工作,夫妻俩的收入都由婆婆保管,去年10月孩子满月后她就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李某也于当晚离家出走,此后一家三口再未见面。李某先后给了孩子1400元生活费,但这些钱不够支付女儿的奶粉钱和尿不湿等费用,而李某母亲从今年2月起拒绝给付小丹生活费。由于自己抚养孩子不能上班,现起诉要求李某付抚养费共计2.9万余元。李某认为,他因妻子带孩子回娘家,才无法继续抚养孩子,自己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还有父母需要赡养,孩子主张的抚养费数额过高,故无法同意。此外他和王女士尚未离婚,小丹也无权主张索要抚养费。(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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