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申请强制执行

城市晚报讯 由本报联合省纠风办共同推出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就是要为百姓搭建平台,帮助居民解决各类问题。昨日,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做客直播间,为市民反映的问题做了解答。
 
家住双辽的刘女士反映,前几年,因为一场意外,她的身体落下了残疾,此后丈夫向她提出了离婚,并起诉到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前夫每年支付给她6000元,可是到现在为止,只给了她一次。她想咨询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对此,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拿着判决书去找前夫,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可以依法将其拘留处理。
 
同样,家住汪清县的王女士咨询,她的丈夫在单位受了工伤,此后就休养在家,身体虽然康复了,却落下了残疾,此前的工作岗位他已经难以胜任,于是,单位又为他调换了工作岗位,可是这个岗位,相对于此前的职位来说,赚的钱少了。王女士想知道,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对于这种情况,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工伤期间,按照原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理赔,一旦更换岗位了,就要按照现工作岗位支付工资。
 
未来的专题讨论中,市民可以针对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电话:0431-88990001、960011。问题还可以投递到cswbwqy@163.com邮箱里。政府部门将通过本报热线了解读者的诉求,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解答读者问题。本报设专人接听热线反馈、投诉,并整理汇总,然后将投诉信息转发到相关单位,给予解决。(记者 王秋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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