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保留前妻信用卡 透支不还获拘役罚金

  谈国斌(化名)喜欢耍点小聪明,与妻子离婚后,却保留了妻子的信用卡,透支消费1万多元不还,以为银行顶多去找前妻,却不料已被公安机关盯上。2013年5月2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谈国斌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现年38岁的谈国斌,因犯盗窃罪,于1994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谈国斌于2011年3月15日在兴业银行南昌营业部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其后进行取现及透支消费,截止到2012年7月10日,谈国斌拖欠兴业银行欠款总计14247.12元,其中本金10767元。在此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信函、电话和短信方式向其催收,但其逾期后仍不归还。
 
  2010年7月19日,谈国斌前妻曹某在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办理了一张太平洋信用卡。其后,谈国斌开通此卡进行取现及透支消费,此卡一直为谈国斌所用。截止到2012年6月26日,谈国斌拖欠交通银行款额总计15416.84元,其中本金10956.47元。在此期间,交通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对谈国斌进行催收,但其一直不予归还。
 
  2012年8月10日20时许,谈国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3年4月8日,谈国斌家属代其归还了兴业银行信用卡欠款,次日,谈国斌家属代其归还了交通银行信用卡欠款。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谈国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兴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本金共计21723.4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谈国斌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具有酌情从重处罚之情节。被告人谈国斌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谈国斌家属已替其结清所欠银行本息,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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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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