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法院妥善调解处理一起离婚纠纷

    近日,凤冈县法院进化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刑释人员因不满妻子提出离婚而情绪过激的离婚案件。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及时化解了矛盾,而且有效预防了恶性事件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徐某与被告余某于1993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同居生活,并生育两个子女。同居后双方常发生纠纷,徐某于2002年外出后一直未归,同年余某因犯罪被判刑。2013年3月,在余某即将刑满释放之际,徐某一纸诉状将余某诉至法院,要求与余某离婚。
 
    受理案件后,因余某尚在服刑,法庭向余某邮寄送达了应诉材料。不久余某刑满出狱,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要求与徐某和好。办案法官及时与徐某联系,希望徐某能从家庭、子女的角度考虑与余某和好,但因徐某要求离婚的态度极为坚决,调解未果。余某得知徐某执意要求离婚后十分愤怒,认为徐某在其服刑期间从未去监狱探望过他,十多年来也从未管教过孩子,导致现在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并认为徐某提出离婚是徐某大哥、三哥在从中挑拨,扬言要对徐某大哥、三哥的子女行凶报复。
 
    了解到此情况后,办案法官积极做余某的工作,稳定其情绪,并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做好余某的思想工作。在法庭办公室内,办案法官及派出所干警对余某进行严厉的劝导,希望余某正确看待纠纷,不要做出非法之举,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释法明理,余某的情绪暂时得以平息。了解到余某出狱后还未回家看望过父母的情况,办案法官遂带上牛奶,于当晚10时许陪同余某到其父母家,与余某父母进行交谈,以亲情化解余某心中的怨恨,并劝说余某留在家中照顾父母。考虑到余某情绪波动大,办案法官还与当地基层组织取得联系,注意掌握余某的动态,防止意外发生,并让余某父母通知余某的两个子女回家看望余某,以亲情再次感化余某。
 
    开庭当天,见到徐某后余某情绪异常激动,并欲殴打徐某,被法警予以及时制止,办案法官对余某的行为当即进行了训诫。因余某的过激行为,使案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但办案法官没有因此气馁,而是按照预定的调解方案,先与余某的父亲及子女商量,确定好调解思路,然后将余某和徐某分开调解。经法庭干警多次情理、法理角度的调解工作,余某激动的情绪趋于稳定,心结终于被打开,并同意与徐某离婚,而徐某也表示愿意对孩子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原、被告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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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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