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争口“孩子气”“90后”开始上法院闹离婚

  “他妈妈就那么一走了之,吃苦的还是孩子!”一名中年妇女在法庭上声泪俱下,怀中抱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而她身旁的儿子却一声不吭。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惠山法院的一幕。从这位中年妇女口中得知,2012年,儿子与儿媳感情恶化,儿媳一声不吭离家出走。失去了联络后,儿子便到法院起诉,要求儿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官查阅案卷后惊讶地发现,这个年轻的爸爸要今年11月才满法定婚龄,是一个标准的“90后”。他坦承,妻子也是“90后”,恋爱没有多久,两人就决定结婚,但仅举办了仪式和酒席。  
 
  记者从基层法院了解到,今年1-4月,惠山法院审结的194件离婚案中有9件的当事人为“90后”,而在此前,该院还从没收到过“90后”的离婚案件。与80后、70后等年龄段的离婚纠纷不同,“90后”的离婚往往对棘手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争议不大,但对离婚很坚定,少有回转的余地。比如,结婚才两年的“90”后小王和“85后”小林,孩子还在嗷嗷待哺,两人就到法院要求离婚。而在上法院之前,两人已经起草好了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时间等,甚至连将来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的承担问题都作了详细的约定。 
 
  在法官眼里,这群当事人的处事方式显得“孩子气”,他们的优点是没什么心计,不会为了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争夺不休。但相对的,比较冲动,立足性格、家庭琐事细节的纠纷较多。也因此,对方不顾家、沉迷网络游戏、不会做家务、与婆婆无法相处等成为“90后”离婚的主要原因。“90后”的潇洒来自于婚姻生活基础的单薄:婚龄短、无财产、无债权债务。 
 
  “不要轻易承诺婚姻,而结婚后产生了问题也不要急于抽身,要承担起在婚姻中的责任。”对尚未结婚的年轻人,法官给出了建议,“等足以承受婚姻之重时,再作出结婚的承诺。”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