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奔驰过户再跟老公离婚

 
 
 
法院判决转让无效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思法)张峰(化名)和王梅(化名)离婚不久,发现前妻的亲姐姐王丽(化名)多了一辆奔驰车。而王丽家境并不富裕。张峰后来发现,王丽的奔驰车竟然是王梅离婚前过户给她的。这就是在转移财产嘛!
 
  张峰将王梅和王丽姐妹俩告上了法庭。“王梅卖这辆奔驰车,我根本就不知道。”张峰说,在离婚前,王梅就将奔驰车过户给了自己的姐姐,这辆车就没有进行财产分割。张峰认为,王梅和王丽是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才进行车辆过户的,过户行为应当视为无效的。而王梅却说,张峰知道将奔驰车转让给姐姐的事情,而且还是按照市场价转让的。
 
  经查,王丽夫妇曾向张峰否认了购买王梅奔驰车的事情。也就是说,王梅将奔驰车过户给姐姐,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认为,奔驰车是张峰和王梅夫妻的共同财产,王梅和王丽恶意串通,为转移车辆所进行的过户行为损害了张峰的利益,依法应确认无效。经一审判决,王梅和王丽之间的车辆转让行为无效。S3618098
 
  作者:主父真真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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