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分地被驳回

  本报讯 张国宝、记者罗素静、实习生孙丹报道:8月12日,记者从安义县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争夺宅基地使用权离婚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遂驳回分割请求。
 
  2009年7月,因城镇化进程加快,男方刘某原居住的村庄土地被政府征用,由此他获得一块120平方米的宅基地。今年,刘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女方李某提出分割宅基地使用权,主张对宅基地使用权由双方竞价。而男方刘某认为,该宅基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其父母的宅基地,现给了刘某,是父母赠与,坚决不同意分割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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