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敏 李燕飞) 湖南省双峰县青年女子贺雪莲,远嫁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次与丈夫黎家涛争吵后竟然狠心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至今已8年。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黎家涛与被告贺雪莲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6月,原告黎家涛与被告贺雪莲在广东务工时相互认识并同居生活,后双方到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两个孩子。由于性格不合,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5年3月,贺雪莲与黎家涛争吵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住址不详。
2013年4月8日,原告黎家涛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都安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贺雪莲离婚;婚生子由原告黎家涛直接抚养至其成年为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黎家涛与被告贺雪莲虽系自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双方未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为此,被告于2005年3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造成夫妻分居长达8年之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法院尊重原、被告的儿子的意愿,原告黎家涛与被告贺雪莲离婚后,黎天东和黎天南由原告黎家涛直接抚养至其成年为止。
据此,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准予原告黎家涛与被告贺雪莲离婚;婚生儿子由原告黎家涛直接抚养至其成年为止,婚生儿子成年后随父随母生活由其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