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患上妄想症 妻诉求离婚驳回

六安新闻网讯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夫妻一场,应互相尊重,互相扶助,不能轻易抛弃。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驳回了一起因丈夫患有妄想症的离婚案件。

今年双双已近四十岁的陈某(男)与黄某(女)1998年结婚,生育一对儿女,女儿上高中,儿子在上小学,双方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陈某性格内向,常年喜欢呆在家中,比较宅,因为农村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外出,陈某缺少交流,久而久之患上了妄想症性格暴躁。黄某则性格外向,常年在外务工。陈某患上妄想症后,性格逐渐暴躁。黄某遂于2014年年初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婚后没有大的矛盾,黄某离婚的主要理由是陈某性格内向,加上患上妄想症,性格暴躁。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与陈某婚后生育了一对儿女,足以说明双方已建立了较深的夫妻感情。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不能因一方患病就轻言离婚。法院遂驳回了黄某的离婚诉讼请求,黄某服判。法院判决后,与黄某进行了沟通,夫妻本是同命鸟,应当相互扶助,陈某目前现状需要黄某的照顾。同时,双方的儿女均在上学,特别是女儿将要考大学,如果离婚,也可能对儿女有影响。黄某赞同法官的意见,表示回家后,尽量把陈某的病治好,一同外出务工。(栾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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