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日讯 刘老汉的儿子儿媳闹离婚,百般劝和无效,最终还是分了手,眼看老两口为儿子还贷的房子要面临分割,刘老汉不得不来到昆山法院起诉儿子儿媳要求分割房屋份额。
2010年的8月份,刘老汉的儿媳李娜以购买昆山一套商品房为由向两位老人借款10万元,二老遂将10万元现金交给李娜。老人的儿子刘勇事后得知该情况与妻子李娜大吵一架,并逼迫李娜向自己的父母写下一张借条。时隔不久,李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缓和家庭矛盾,二老决定将10万元借款作为与小两口共同购买新房的出资款,并按照儿子儿媳购房协议内容作为共同抵押人与银行签订了个人贷款抵押合同,李娜遂撤回离婚诉讼。
然而,眼看交房还贷之日临近,二人又为离婚争吵不休,都不再过问新房事宜。两位老人为维持小家庭,无奈只好用退休工资帮忙还贷。
2012年6月份,李娜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婚姻关系解除后,二人又为房屋的分割产生分歧。两位老人提出,他们支付了大部分首付款,又还贷近三年,小两口却从未过问,故无权分割房产。于是二老将刘勇、李娜告上法庭,并请求分割房屋。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共同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但原被告各自的出资有所不同,根据共同共有的性质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及今后的履行能力,依法判决房屋归原告两位老人所有,原告将刘勇、李娜支付的首付款返还给两人,案件就此了结。(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江南时报记者李晓静通讯员许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