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怀孕时被逼离婚 拿丈夫印章要儿从母姓获刑

东南网4月2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曾姓妇人不满沈姓丈夫在她怀孕时逼离婚,生下男婴报户口时,她盗盖丈夫印章,告诉户政人员新生儿要“从母姓”,沈发现妻子乱盖章,气得报警。士林地院依行使伪造文书罪,将曾妇判刑三月,得易科罚金;因丈夫为她求情,“给她一个自新机会”,法官给予缓刑二年。
 
依据台湾规定,父母于子女出生登记前,应以书面约定子女从父姓或母姓。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成,则在户政事务所抽签决定。
 
沈姓男子指控,三年前妻子产子后,迳自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出生登记,并拿他的印章盖“姓氏约定书”,骗户政人员夫妻决议让儿子从母姓。
 
“我早就取好儿子的名字”,沈说,拟定离婚协议书时,内文就已替儿子想好名字,他从没明示或默认小孩要从母姓,更没授权妻子使用他印章。
 
妻子则埋怨她身怀六甲时,丈夫竟说“我们不适合继续下去”要求离婚,甚至赶她出家门、换门锁;产前一个月,她搬回娘家待产。
 
曾妇解释,她曾询问“这个小孩你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全权作主”、“小孩可不可以从母姓?”丈夫没反对,显然已“口头同意”。她认为所谓的“全权处理”应包括命名、由她独立行使亲权。
 
曾妇目前与丈夫打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即使沈未支付扶养费用、不提供妻子住处,只是展现恩断情绝的决心,和约定的小孩姓氏无关。
 
但法院审理期间,沈姓男子声明愿放弃追究妻子刑责,也同意让儿子从母姓。法官考量曾妇怀孕时被逼离婚、丈夫对母子不闻不问,认为她是一时失虑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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