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卫革) 为了与丈夫离婚,女子张晓梅已经三次起诉至法院,但由于举证不能等原因,张晓梅的离婚诉讼均未得到准许。2014年8月2日,丈夫徐广云与妻子张晓梅一同前来法庭协议离婚,并由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制作了调解书。
张晓梅与徐广云系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已经育有两个女孩儿。为了改善生活,夫妻均外出打工,不料因为长期分居夫妻感情日渐冷淡。张晓梅渐渐发现自己与丈夫徐广云性格不合,每次通话不到两句就开始争吵,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了解除与丈夫徐广云的夫妻关系,张晓梅三次起诉至法院,不料每次均唯有诉状及结婚证一份,并未提交其他任何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张晓梅属于举证不能,其离婚诉请并未得到准许。
当法院在审理张晓梅第三次诉请离婚时,主办法官因担心张晓梅难以承受判决结果,在下判决前多次与张晓梅沟通,并告知她尽可能的与徐广云沟通联系,一同协商处理是较好的处理方式。在下判决后的一星期后,徐广云与张晓梅一同来到法庭,徐广云告诉主办法官:“既然她都不愿意跟我再过下去了,我也就不再勉强,看她又不会打官司,连上一次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书都不懂提交当证据,我实在是出于同情她来回折腾,我成全她……”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张晓梅与徐广云已经共同生活5年头,且已经是两个小孩的父母,虽然夫妻缘分已尽,但最终能够选择好合好散想必也是一种好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