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案件增多 “凑合”组成家庭无共同语言

笔者在家乡——河南省内乡县进行了一系列农村婚姻家庭问题调研,发现近两年来,农村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其中打工者家庭居多,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居多,一改过去农村妇女大多被动离婚的情形,妇女成了离婚的主导者。河南省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郑德欣告诉笔者,内乡县民事法庭近两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82件,其中离婚案件就有68件,占37%,而其中女方为原告的57件,占离婚案件的83%以上。根据这些乡村妇女休夫的离婚经历,笔者大致分出以下几种情形。
 
  凑合组成家庭,没有共同语言
 
  河南省内乡县马山口镇法庭曾审理过一个在海南打工者回乡要求离婚的官司。庭上,法官很明显地看出两位当事人的差距:从海南归来的这位女青年,无论着装、谈吐都比男青年强很多。这位女青年在庭上讲话时,不自觉地改用普通话进行答辩。法官感到,由于女方外出打工的经历,男女双方确实出现了不少差距,“没有共同语言”成为很多离婚官司的直接诱因。
 
  由于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在农村存在着不少的“凑合婚姻”。内乡县板场乡的一位姑娘,家在穷困的大山深处,父亲多病,一家人日子过得十分清贫。在她18岁那年,有人上门提亲。媒人说:“招个上门女婿,不愁没有男人挣钱养家,你的父母也用不着那么艰难度日了。”
 
  就这样,姑娘很快就结婚了。上门女婿对她的父母十分孝顺,也比较勤快能干,家里家外都打理得头绪清干。亲戚和乡里都说,这女娃儿真是有福气,寻了这么个好女婿。可是,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两个人关系不好,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不久,女方便外出打工去了。
 
  婚后两年来,父母曾多次打电话让她抓紧回来与丈夫好好过日子,生个孩子,夫妻感情自然就会好起来。她的丈夫也几次来信、托人找她,但她都不回去。她也明白,丈夫在家照顾她的父母,对她有恩,但是她说:“爱情与报恩是两码事儿,我不能为了报恩回家和他过毫无情趣的日子。”
 
  就这样,在外出打工几年后,她终于提出了离婚。她的父母深感内疚,为此认了离异的女婿为“义子”,并办理了供养关系证明,还托人又为义子做媒,今年夏初,终于为义子找到了合适的伴侣。一家人快乐和睦,两位老人的心里才略微有些平静。作为补偿,再婚时,那位姑娘应父母之要求,为代她尽孝的前夫提供了部分再婚的费用。
 
  主角配角换位,夫妻心理失衡
 
  农村女性正在从传统的家庭配角慢慢向主角转变,独立自主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使她们对于自己的婚姻产生了新的思考与选择。
 
  陈娟(化名)是某村小学的代课教师,婚后在家办了一个印刷厂,生产学生作业本。办厂以来,她的生意越做越大,产品销往附近几个乡,忙时甚至要聘请七八个工人。而她丈夫却帮不上手,成天守着一亩三分地,种出来的粮食还不够工人吃加班饭。陈娟成了一家之主,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柱;而丈夫成了“家属”,心里愈加不平衡。感情出现了危机,夫妻俩常常斗嘴。最终,陈娟提出与丈夫离婚。
 
  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后营村的韩莹(化名)在镇上开了个理发店,收入颇丰,丈夫领着孩子在家种地持家。时间一长,两个人思想上缺乏沟通,矛盾越来越大。韩莹觉得丈夫太“土”太“木”,丈夫看她思想太“花”,二人感情开始出现隔阂。一次次争吵之后,韩莹终于一纸诉状,和丈夫离了婚。
 
  丈夫不思进取,导致婚姻破裂
 
  在众多离婚案件中,约一半的女性起诉离婚,是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引起的,主要原因是男方赚不到钱,而妻子的收入难以应付日常开销,导致家庭经济拮据,从而女方起诉提出离婚。
 
  马丽(化名)和丈夫因家贫一起到县城打工。她很快就在一家四星级宾馆当上了服务员,可丈夫没什么技术,文化程度又低,只能到建筑工地打短工,但是体力又差,没有多久就回家了。过了一段时间,丈夫要求马丽也辞工回家,但她不想再过那种贫困的日子,就和丈夫离了婚。
 
  桃园镇吴窑村的王倩(化名)结婚后一心想过富裕生活,计划着盖房、买小轿车等,可是小两口除了几亩薄地外毫无积蓄。王倩想办法贷款买来机动三轮车到镇上拉客,但丈夫想让她回家生孩子。王倩坚持要挣够钱,盖完新房再生孩子,还提出让丈夫外出打工挣钱盖房。丈夫不同意,王倩感觉生活没有指望,于是和丈夫离了婚。
 
  眼下,赌博在农村的一些地方成为主要的娱乐活动,在影响了社会治安的同时,也摧毁了一个个家庭。邵东阳(化名)结婚前就是村里出了名的赌博高手,婚后仍然恶习不改,不听妻子魏瑞芳(化名)的劝阻,整日沉迷于赌博。开始还是小打小闹,到后来发展到输赢动辄数千上万,在本村赌博不过瘾,还常常坐车到外地赌博。农忙时节,妻子让他下地干活,他却说:“庄稼能值几个钱?我赢一次够吃一年的。”时间一长,邵东阳因赌博债台高筑,东躲西藏,追债者常常上门讨债,搞得鸡犬不宁。魏瑞芳常年被人上门讨债,感到备受羞辱,伤心至极,终于向法院起诉了离婚。
 
  婚姻“洗牌”重组,婚外感情所致
 
  随着农村青年生活观念的转变,第三者插足等婚外情现象呈增加趋势,“围城”里逐渐出现了许多“跳槽”的身影,一些女性主动选择了走进新的感情与生活。
 
  袁梅(化名)勤劳本分,婚后一心一意奔小康。平时丈夫下地种田,她在家养猪喂鸭。后来,她听说种植香菇能发财,便请丈夫的表哥来教她。
 
  “表哥”常常来帮助袁梅种植香菇,日子长了,袁梅喜欢上了这个“表哥”。在她心目中,“表哥”懂技术,脑筋活络,靠种植香菇发了家。对比之下,自己的丈夫像个榆木疙瘩。
 
  于是,袁梅想重新选择婚姻,想要嫁给“表哥”。“表哥”开始并不愿意拆散表弟的家庭,但袁梅下定决心表白,还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半年之后,两个家庭解体,袁梅还是嫁给了“表哥”。
 
  追求“实惠”生活,离开旧有婚姻
 
  由于受社会上某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一些进城农民工的婚姻价值取向发生了偏离,有些人追求以物质享受为基础的“实惠”,有些妇女为追求所谓的“实惠”主动离开,有些妇女因为不堪忍受丈夫追求“实惠”而选择离婚。
 
  江丽娜(化名)来自河南省西峡县农村。因为家庭贫穷,她提出结婚条件:谁能够帮她把父亲重病住院时所贷的2.5万元钱给还了,她就嫁给谁。就这样,她嫁到了内乡县赤眉镇东沟村。
 
  婚后,为了改变仍然贫困的生活,江丽娜只身到深圳打工,在一家宾馆做服务员。进城不久,她便不想再回去过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了。她感到,靠自己留在城市生活难于登天,一直打工并不能改变她乡下人的身份,要改变自己,一个省力的办法就是在城里找一个“婆家”。于是她主动向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宾馆经理发起了“进攻”,在得到经理的一些许诺后,江丽娜立即回家,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
 
  庞玉涛(化名)是结婚3年后被妻子赶着到外边打工的。因为家庭实在贫困,妻子要求他出去三五年,挣些钱回来把3间平房盖成小洋楼。
 
  庞玉涛到深圳后,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又身体单薄,曾在几家建筑工地干活,都因无法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而昏倒,于是只好在一家酒店做保洁工,收入依然少得可怜。没想到,在酒店工作期间,他竟被一个大他23岁的“富婆”看中。庞玉涛经不起金钱诱惑,被“包养”了起来。他开始频繁地往家里寄钱,妻子很高兴,全村人也都认为他很能干。
 
  后来,庞玉涛被“包养”的事情还是败露了,村子里的人都看不起他。妻子知道真相后,相当失望,愤而提出了离婚。离婚后的庞玉涛从此也很少回村了。
 
  婚姻大事,须慎重对待
 
  如今农村妇女外出打工经商,或在家从事种植养殖,成为市场经济的弄潮儿。经济的独立自主,使妇女史无前例地实现了自强与自尊,“不靠男人养活”,使妇女掌握了离婚的主动权,这是社会和时代进步的表现。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问题的另一面:人口流动、思想多元的社会,导致诱惑和变数增加,一些农民工禁不住各种诱惑,导致了夫妻反目,家庭分崩离析。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由于人口流动的加快和增多,由于金钱与物质的诱因增加,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由于日常生活的实际需求,离婚现象的确在逐年增多,孰是孰非,我们还是不要一下子下结论。
 
  河南省内乡县菊城律师事务所许健律师表示,从他所受理的一些打工者离婚纠纷案来看,之所以最后婚姻无法挽回,确实是“感情破裂”。提醒打工者要有意识地保护、维护好自己的家,夫妻双方加强沟通,增进感情,才是最可靠的保证。同时,许律师还说,在离婚这个较为敏感的问题上,也要实事求是,如果一对夫妻确实是感情破裂了,再生活在一起只有痛苦,那么离婚对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有益处的。总之,不该离婚而离了不妥,而该离婚又不判离也不当,凡事要讲实际。
 
  河南省内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主任杨玉芬提醒打工者,在婚姻关系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结婚时要慎重择偶,婚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品德、性格、爱好及能力,不要草率结婚;
 
  二是慎重处理家庭夫妻关系。外出务工经商固然比较忙,且背井离乡不方便,但是如今交通、通讯发达,经常保持电话联系,互诉衷肠还是有条件的。同时,遇事要多沟通、多商量,平心静气解决问题;
 
  三是相互忠诚,不能放纵性情,因喜新厌旧或生活琐事而草率离婚;
 
  四是夫妻要同甘共苦,不能因贫富变化等原因而抛弃对方;
 
  五是自觉抵制外界“黄、赌、毒”等不良嗜好的诱惑;
 
  六是创造条件,争取夫妻双双结伴外出打工,或共同在家乡创业致富,防止夫妻感情的异化;
 
  七是即使一时夫妻感情产生变异,也要冷静处之,先给对方一定时间进行慎重考虑,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的力量,化解夫妻矛盾,协调夫妻感情。
 
  如果夫妻实在感情破裂无法弥补,也要稳妥处理好离婚事宜,依法友好地分手,再重新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有下一代的,要特别对孩子说清楚,把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成长安排好。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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