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继文) 2014年8月27日上午,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克长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因经常被公公搔扰而起诉离婚纠纷案。
家住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新华村的原告杨快奶与被告杨快济于2002年7月6日登记结婚,2003年6月生育长女,2004年7月生育长子,2005年8月20日杨快奶到县计生局做了绝育手术。自2010年起,杨快济长年到广东省佛山市等地打工,家里的农活交由妻子杨快奶和父亲杨快爷打理。婆婆早已过世,家里只有杨快奶和杨快爷两个成年人。
公公杨快爷经常趁儿媳杨快奶睡熟之机撬开门锁进入卧室搔扰杨快奶。杨快奶多次把公公杨快爷的搔扰行为告诉丈夫杨快济,并提出要分家另过。杨快济不但不制止杨快爷的行为,反而责骂杨快奶作风不正勾引其父亲并多次殴打杨快奶致伤。
本案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准予原告杨快奶与被告杨快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