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夫妻俩其实各有家 —夫妻俩为要二胎假离婚
2013年12月的一天,潍坊高新区法院来了一名40多岁的女性,和她一同前来的是个一名60多岁的男性,女性打扮时尚,男性衣着邋遢。这名女性告诉法院工作人员说,她起诉要与男性离婚。
对于两人的关系,这名女性口口声声地说根本不认识这个男性,跟他只是登了个记,领了结婚证。凭经验,法院工作人员意识到,这其中必定有隐情。
经了解,法院工作人员得知,这位原告女性刘某,因育有一子,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为生育二胎,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责任,与原配偶孙某办理离婚手续。并经人介绍与被告男性杨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双方仅形式上结婚,将原告与原配偶孙某的二胎户口落于被告名下。当时刘某承诺事成后给杨某一定的“好处费”。随后刘某与杨某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但之后未实施协议内容,双方并无实际婚姻关系。
现在原告刘某想与被告杨某办理离婚,但杨某要求必须支付五万元“好处费”才同意离婚,故原告刘某诉至法院。在法庭上,原告刘某坦白是为了躲避生二胎所产生的抚养费才与杨某结婚。
经审理查明,被告杨某居住在高新区敬老院,从来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工作和职业。原告刘某经其朋友介绍与被告杨某相识,并领取结婚证,但双方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原告一直与原配偶孙某共同生活至今。庭后征求杨某意见时,杨某称只要给了当时说好的“好处费”就同意离婚。
原告与被告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生育二胎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责任,不是以结为夫妻、组建家庭、相互扶助、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是通过骗取结婚证实现各自的非法利益,其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最终法院判决原被告婚姻关系无效。 (陈潇 张化德)